【舒適堡結業】兩人入稟要求退款勝訴 有大律師指未必能獲賠償
發佈日期: 2024-10-07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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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健身中心舒適堡全線結業,兩名購入療程及課程的顧客,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獲判勝訴,舒適堡需賠償共近15萬元。
舒適堡全線結業,兩名顧客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根據申索書,申索人洪旭輝前年10月,購入兩個價值共逾10萬元的療程,指貨不對辦,質疑舒適堡違反協議,入稟要求退款及支付訟費,連同信用卡分期費用及附加課堂訂金,逾10萬元的款項。
另一名申索人練韋銘,指舒適堡去年10月間違反合約條款及以不良手法營銷,入稟追討47堂課堂費用,共37,600元。
舒適堡沒有派代表到庭,主任裁判官雷健文頒下缺席判決,裁定舒適堡需向兩名申索人賠償合共146,900元。
有大律師指,雖然顧客獲判勝訴,但並非意味一定能獲得賠償。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如果公司資不抵債,資金根本償還不了債項,如果去到這個境地,有抵押的債權人已經瓜分了很多資產,其他人也分完了,還有錢剩下的機會微乎其微。所以就算拿著判決,即使你贏了,也未必能得能你應得的賠償。如果日後真的清盤,看看這家公司還有多少資產,才知道有沒有機會分一杯羹。」
他又提醒市民簽署轉會同意書,等同接受可作其他安排,或會影響追討款項的理據,如果決定要追討款項,不應簽署有關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