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早前就立法保障關鍵基礎設施諮詢公眾 共收53份意見書

發佈日期: 2024-10-02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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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早前就保障關鍵基礎設施系統立法諮詢公眾,共收到53份意見書、接獲600多項意見,期望年底交立法會審議。

新法例中的「關鍵基礎設施」,涵蓋八大類包括能源、銀行及金融服務、資訊科技等。大型體育、表演場地、科研園亦納入,營運者有責任保障,提供必要服務或涉及核心功能的系統保持運作,亦有責任通報事故。

保安局收到的六百多項意見中,部分採納並優化,包括通報嚴重事故的時限由發生後兩小時,放寬至12小時內。營運者日後亦不需報告「擁有權」變更。

對於有意見擔心,因為外判服務承辦商不遵守法例而被牽連,局方就指日後會提供《實務守則》。

又指部分行業已有法定監管機構,如金管局及通訊事務管理局負責行業電腦安全,日後會由相關機構監管行業營運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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