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法庭聽取四名認罪被告求情 押後至11月14日判刑
發佈日期: 2024-09-27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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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小隊串謀他人串謀爆炸案,法庭聽取四名認罪被告求情。
23歲被告蘇緯軒在案中擔任槍手,他承認串謀謀殺香港警察,審訊期間是控方污點證人。辯方大律師求情時,蘇緯軒已經成長,發現以前身邊的人所說的訊息,並非絕對正確。
25歲被告蔡凱明負責協助製造炸彈,辯方求情稱,他對炸彈的目的並不知情。高院法官張慧玲表示,雖然他沒有參與串謀,但必定知道與對抗警方有關。
法官聽完被告求情,押後至11月14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