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警員開槍案】死者妻稱後悔報警 黎棟國指警員使用裝備訓練相當嚴格
發佈日期: 2024-09-22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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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上周日北角一名精神病男患者,懷疑病發襲擊家人,最終被警察擊斃,家屬到警察總部請願,稱已向投訴警察課投訴。保安局前局長黎棟國認為,警員有足夠訓練,按現場情況作出適當行動。 在北角襲擊案被擊斃精神病患者的家屬,到警總外請願,死者太太稱當時在房內,透過手機與到場警員溝通。 死者妻子李太說:「我重複說了很多次不可開槍,我報警是叫你來幫助我,不是叫你過來殺死我丈夫,我很後悔報警,我害死了自己丈夫。」 事發在上周日晚,警方接報北角一名有精神病紀錄的男子,襲擊家人。警員到場見男子手持利器,又企圖衝向警員,多次警告無效下開槍。 死者妻子指,丈夫當晚用拳頭襲擊母親,相信是警員到場後才持刀,又指警員事後未有立即將他送院。警方交代事件時,曾經指開槍後,有警員立即為事主急救,並要求增援。 對於警務處處長蕭澤頤強調,當時男子同警員只相距1.5米,家屬認為可有其他方法應對。 死者兄長李先生認為:「他沒有解釋1.5米,就算手再長都碰不到警察,即使飛刀都有盾牌可擋著。」 他說已向投訴警察課投訴,又預計死因庭三至九個月內開庭。 據了解,警隊內部有指引,處理精神病患者受傷害,以至落口供的情況,但無專門指引處理相關執法情況。消息強調,如何執法、使用甚麼武力應對,是視乎行為本身有無危險性,而非考慮涉事者的背景。 曾任保安局局長的立法會議員黎棟國指,警員如何使用裝備,有相當嚴格訓練。 保安局前局長黎棟國稱:「如有一段距離,可能可用胡椒噴霧,但若情況很特別時,就需馬上做判斷。事後看,可提出很多問題,有否其他方式處理,在那一刻的反應,是需要靠平時的訓練,身體、感觀及本能上,認為此行動適合就做。」 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委員葉兆輝就指,希望社會加強相關認知及配套,減少悲劇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