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照顧者指長者住宿暫託服務疑濫收費 團體稱窒礙使用意欲

發佈日期: 2024-09-18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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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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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本台報道長者暫託名額網上有滯後情況,有照顧者稱,長者住宿暫託服務亦有懷疑濫收費情況,最終收費較政府列明的高近兩倍,涉及冷氣費、尿片費等。有關注團體稱會窒礙使用的意欲。

79歲的張婆婆,其80歲丈夫去年底再度中風入院,經治療後可以出院,但基於他們住在十樓高的天台屋,大廈無升降機,決定試試社署的長者暫託服務。

張婆婆表示:「因為無錢,暫住會便宜,我以為很便宜。」

根據社署的介紹,長者住宿暫託服務,視乎安老院舍的類別,不論津助抑或私營,每天收52元至72元,一年最多可用42天,每次入住要逾24小時。換言之,最多要付2,100多元至約3,000元。

張婆婆最終問到佐敦一間院舍有位,按類別每天收62元,理論上住42天,約2,600元,最終「埋單」時被收多近兩倍,原因是要付冷氣費,醫療費等。

張婆婆說:「最初院舍稱7,700元,要再加700元醫療費,要帶他看醫生,加起來要8,000多元。無辦法,儲起的錢要全部拿出來用。」

翻查資料,現時社署的住宿暫託服務名額至少330個,有協助長者申請名額的團體稱,基本上每間都有額外收費。

社區組織協會社區組織幹事廖智皓稱:「包括可能是尿片費、護理費、冷氣費,以及陪診費等等。(42天收費)一般都是數千元,五、六千元,最貴去到8,000多元都有,這個情況是會令照顧費放棄這個服務,做不到政府或本身暫託服務的目的,就是令照顧者鬆一口氣。」

社署回應稱,有向院舍發出收費指引,提醒它們須為住客提供資助下的住宿照顧及基本護理服務。若住客有其他特別護理需要,買位院舍可就提供相關用品酌情收費,但必須表明住客或其家屬可選擇自行購買,亦應在入院時講清楚。若發現個別院舍未能符合要求,並有足夠證據,會按情況勸諭或警告。

廖智皓認為:「你都在政府搜尋系統中,列明有何有額外收費,讓照顧者知道。因為找暫託,都要加重照顧者找的時間及成本,因為他們要逐間逐間比較。」

他又建議可考慮劃一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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