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校長陳奕鑫涉詐騙校方逾27萬元 包括訛稱無收到兩個月薪金

發佈日期: 2024-09-13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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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起訴一名前校長,涉嫌詐騙校方逾27萬元。

47歲被告陳奕鑫,案發時是位於青衣的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校長。他去年四月及五月初先後向學校職員訛稱,無收到三月及四月薪金,聲稱銀行轉帳不成功。校方之後以支票方式補發共逾15萬元。但調查發現,校方當時已透過銀行自動轉帳,而被告至今仍未歸還款項。

被告之後又兩次向學校職員訛稱,獲辦學團體及校監批准,從學校銀行戶口提取款項,以作公務用途。先後在五至六月期間,從戶口提取兩筆各六萬元款項。但廉署發現,他將所有款項存入其私人銀行戶口,亦無支付學校任何開支。

陳奕鑫去年12月底離職,他涉嫌違反《盜竊罪條例》,被控四項欺詐罪,暫獲准保釋,下周二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指校長作為法團校董會代理人,絕不可在履行職務期間,涉及利益衝突或利用公事身份謀取私利。

辦學團體仁濟醫院及該校法團校董會,在廉署調查期間均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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