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先通報乘客資料系統即起實施 入境處稱設12個月過渡期

發佈日期: 2024-09-03 17:41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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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先通報乘客資料系統即日起實施。航空公司需事先向入境處傳送乘客及航班資料,再決定是否容許乘客登機。

入境處指,當旅客辦理來港航班的登機手續時,航空公司讀取旅客資料後就會發送予入境處,系統會即時容許或禁止該旅客登機,航空公司需遵循。入境處認為措施可打擊及阻截免遣返聲請者等不歡迎人士來港。

處方指,為了讓逾100間航空公司有充裕時間連接系統,會分階段進行,並設12個月過渡期;又強調本港居民不受預報系統影響,不會向永久居民發出禁止登機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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