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等七人串謀爆炸案,唯一經審訊後定罪的被告賴振邦今日求情,法庭押後宣判。 賴振邦上周四,被陪審團裁定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傷害爆炸罪罪名成立。代表大律師求情指,賴振邦並非本案主腦,只是協作角色。他還柙期間不斷進修,希望出獄後做有用的人,希望法庭輕判。 法官張慧玲根據陪審團裁決,相信他曾試槍、受託四處尋找炸藥等。法官押後判刑,但表明暫時未有確實判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