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清講楚】林志偉:不少警察對「屠龍案」大部分不認罪被告脫罪感愕然

發佈日期: 2024-09-01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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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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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稱,已就侮辱公職人員罪立法再跟政府商討,強調現階段仍有必要;又稱不少警察對「屠龍案」大部分不認罪被告脫罪,感到愕然。

「屠龍小隊」殺警案,大部分不認罪被告,《反恐條例》下串謀爆炸等罪罪名不成立。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在本台節目《講清講楚》稱,不少警察對裁決感到意外,但表示尊重。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說:「在我個人而言是比較愕然的。已有七人承認了控罪,在某程度來說,這件事件已經確立了一些現實出來。我怕他們會覺得假如原來這樣的情況、有那麼充分的證據,亦有一些污點證人的指控等,有這樣的結果,我怕會令香港大部分的市民、特別是年輕人,會有一些錯覺,這樣也未必會受到一些刑事責任。」

隨著《基本法》23條等完成立法,裝備亦已改良。林志偉稱,現時警察執勤時多了安全感,不過仍要就侮辱公職人員罪立法,會再跟政府商討。不過,今屆改為跟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對口」,形容對方回應積極。

林志偉表示:「法例存在是防止有事發生。其他工會向我反映,有些市民不知甚麼原因,刻意或經常在處理個案期間謾罵、侮辱同事,所以法例存在是必須的,從而令社會更和諧。」

現時警察粗言穢語等被投訴後都是紀律處分,但一旦立法,市民侮辱公職人員就屬違法,會否觀感上不對等?

林志偉稱:「很多先進國際社會上類似罪行都是有。有時我們在處理事件時,(有市民)可能很生氣,對我們的同事去宣洩不滿,某程度來說,我們也覺得是情有可原、可以接受的。而不是一些肆意、蓄意或挑釁地用粗言穢語,或侮辱式、侮辱性的說話攻擊我們同事。」

能否以阻差辦公等其他罪行處理?林志偉稱蒐證要求都不同,新的立法會更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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