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案】回歸後首間傳媒發布煽動刊物罪成 兩前總編保釋候判

發佈日期: 2024-08-29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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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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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及署任總編輯,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審訊後裁定罪名成立,是回歸以來首間傳媒被裁定相關罪名成立,鍾沛權和林紹桐獲准保釋候判。

《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被定罪後獲准保釋,等候下月26日判刑。離開法院時,未有回應傳媒提問。另一被告、時任署理總編輯林紹桐因身體不適留院,缺席聆訊。

二人及《立場新聞》母公司,被控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控方指涉及的是《立場新聞》發布的17篇文章,包括多篇人物專訪及專欄,涵蓋已潛逃海外被通緝的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羅冠聰等人。

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在判詞稱,案發時政治氣氛極為熾熱,大批市民不滿或反對港府及中央,裁定當中11篇文章是具煽動意圖,其中4篇由傳媒人區家麟撰寫。

該11篇文章都是無任何客觀基礎,意圖引起對中央或香港政府等的憎恨、攻擊《國安法》等,當中許智峯的一篇專訪,是利用假消息,散播反政府情緒。

判詞又指,考慮《立場新聞》的《創刊辭》、三篇社論及實體刊物《立誌》等,裁定《立場新聞》政治理念,是促進本土主義,在反修例期間成為抹黑及中傷政府的工具。

兩名被告,前總編輯鍾沛權負責處理當中十篇文章,他離任後由林紹桐署任總編輯,審批發布餘下一篇。法官指基於他曾發言支持反修例運動等,裁定他跟鍾沛權至少罔顧煽動後果,甚至知悉並認同文章具煽動意圖。

而《立場新聞》母公司聘請他們,等同發布這些文章,並有一樣意圖,裁定三名被告全部罪成。

判詞又特別提到,鍾沛權作供曾承認,商人蔡東豪曾提供資金,營運《立場新聞》,裁定他就是母公司的主腦,跟鍾沛權串謀發布煽動文章。

辯方求情稱,《立場新聞》成立多年來,發布逾10萬篇文章,當中只有17篇涉案,而在警方拘捕被告當日,只有5篇仍未下架。強調新聞工作者是知道報道會有隱憂,但認為有責任紀錄。

辯方又稱,相關罪行最高刑罰是兩年,鍾沛權及林紹桐一度還柙十多個月,不應該判處最高刑罰,而林紹桐有嚴重疾病,要經常入院,入獄難以接受現有治療。

案件押後至9月26日判刑,被告可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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