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通識:房屋協會的富戶政策

發佈日期: 2024-08-23 18:26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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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善用公共房屋資源,房委會早在1996年實施「富戶政策」,而房屋協會就在2018年引入「富戶政策」,在新租約加入申報條款。

住戶申報的家庭入息或家庭總資產淨值,若超出房協定出的限額,或擁有香港住宅物業,都要遷出出租單位,至今已收回93個單位。至於在香港沒有住宅物業,而家庭入息和資產未有超過限額,就按照家庭入息水平繳交不同租金。

房協今年4月1日起收緊「富戶政策」,範圍擴大至所有簽新租約的租戶、戶主及所有家庭成員,由租約生效開始,必須每兩年一次,申報戶主及所有家庭成員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若期間家庭狀況有變,不論居住年期,都要每兩年申報家庭入息、資產和住宅物業。購入香港住宅物業後,要在一個月內申報。

首批要申報的約1,900個住戶,九成九交回申報表,當中有13戶主動交還單位,其中4戶有香港住宅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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