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指示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再交新研究結果 據悉冀施政報告可交代決定

發佈日期: 2024-08-22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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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在限期前向行政長官李家超提交報告,涵蓋劏房的最低標準,以及消防、衞生等要求。不過,李家超稱有新元素可考慮,指示工作組一個月內再提交新研究結果。

特首李家超在社交網站稱,早上聽取了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組長黃偉綸、副組長、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以及成員、房屋局常秘羅淑佩的匯報,涵蓋劏房的最低標準,以及對居住面積、消防、衞生等因素的考慮及建議。

李家超形容,報告分析客觀、具針對性,基於最近在《施政報告》諮詢時收到的意見,他亦有新元素供工作組考慮,指示對方一個月內提交新研究報告,再作全面考慮並公布決定。

消息指,當局希望十月《施政報告》可以交代。

去年《施政報告》稱,有約22萬人,住在約11萬個「劏房」單位,要求工作組用十個月調研,訂出劏房的最低標準,包括居住面積,取締不合標準劏房,以及如何防止這類劏房再增加。

工作組稱亦有討論如何加強現時針對「劏房」安全的執法行動,顧問公司亦已走訪全港不同類型劏戶住戶,收集數據了解實際情況,亦已舉辦逾20場會面,向各界收集意見。

據了解,報告初步建議,業主要聘請專業人士,確保劏房符合政府訂明標準,並提交書面文件,不符標準要在指定時間內改善。報告傾向2026年,即下屆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消息解釋,是考慮到訂立標準後,仍需時諮詢公眾。

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指出:「希望時間不要拖太久,要多一、兩個月,兩、三個月很能理解的,因為涉及了很多不同方面,也涉及支援和善後工作。居民是否很急呢?其實政府沒有說,一定會安置他們去哪裡,所以居民都覺得有些時間可以『走盞』。」

工聯會九龍東議員鄧家彪表示:「如果純粹面積不能出租,始終是普通法,私人產權受一國兩制、基本法基本保障,政府在法案草擬上,要考慮到這些比較重大的法例,所以真的要時間。由有政策決定,到寫好條例草案、刊憲、上立法會,沒有一年不可以。」

他稱亦要考慮有無足夠過渡房屋及簡約公屋,以安置受影響劏房租戶,認為今屆政府任期到2027年,希望當局把握好2026年的最後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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