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善邨有單位發現貓屍及33隻貓狗 據悉涉事單位已售不受公屋扣分制規管
發佈日期: 2024-08-16 00:30
港澳



警方在大埔一個公屋單位發現一具貓屍及33隻貓狗,以殘酷對待動物拘捕41歲女戶主。有區議員指女戶主曾經營寵物店,店舖倒閉後,懷疑利用公屋單位暫存貓狗。
愛護動物協會人員到場帶走多隻貓狗檢查,警方在周四凌晨約12時半,接到富善邨善鄰樓住戶報案,指涉事單位傳出濃烈的動物排泄物氣味。現場消息稱,消防到場無人應門,破門進入單位,發現有32隻貓及一隻純種貴婦狗,另外有一具貓屍。
警方以殘酷對待動物,拘捕41歲女戶主。消息指,女戶主經營寵物店、約一年前結業,於是將貓帶回單位;又收養其他貓,但並無絕育,導致越來越多。據了解屋內有糧水,亦有安裝貓網,但環境惡劣。
涉事的單位及鄰居都無人應門,樓層仍然嗅到排泄物氣味。
大埔區議員(大埔北)胡綽謙稱:「管理處多次上門拍門,希望找這戶主溝通,很多時候她也不在。之後臭味越來越嚴重。也找了漁護署介入,漁護署也上過來數次,拍門也沒人應。」
公屋一般就不准養狗,但准許飼養已絕育的貓,雖然沒規定可養多少隻,但如造成滋擾住戶會被扣分。
不過富善邨屬租置計劃屋邨,已購置單位的業主不受扣分制規管。據了解,涉事單位已出售。
黃女士說︰「總有方法處理吧,會釘契等法律途徑可處理吧。」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表示:「不論是居屋、綠置居或租置單位,在公契上也列明不可以養狗。事主若是業主,不是沒有後果要承擔。」
他又指,房委會研究如租置單位業主在公共空間違規,亦會有後果。
愛護動物協會今次接收了四隻健康情況比較差的貓,其餘由漁護署接收。
愛護動物協會檢核部總督察關學文說:「身體狀況回來要再給獸醫檢查,初步看部分毛髮打結。死貓要再看解剖報告拿答案,關於死因如何。」
他又指,疏忽照顧都屬於殘酷對待動物,不一定涉及暴力才能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