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懋入稟要求龔如心弟妹遷出職員宿舍勝訴 四人需交還單位及繳逾八百萬租金

發佈日期: 2024-08-05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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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懋集團基於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3名弟妹等已被解僱,入稟法院要求他們遷出薄扶林的職員宿舍,獲判勝訴,對方同時要支付過去四年多的租金及訟費,當中涉及的租金或至少800多萬元。

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三名弟妹,包括弟弟龔仁心、妹妹龔中心和龔因心,連同弟媳劉元春,五年前被華懋集團的管治委員會解除職務,並被要求搬離集團旗下屬員工宿舍的薄扶林摩星嶺道華亭閣單位。

四人拒絕,強調姐姐龔如心生前曾承諾容許他們住在該些單位,直至他們不願意為止,屬「家庭安排」,跟僱傭關係無關。華懋集團於是入稟高等法院追討。

法官陳美蘭頒下書面判詞,不認同龔仁心一方說法,指他們無任何言行顯示其「家庭安排」,而所謂的條款時效含糊不清,無指定住所面積、標準等;亦未能證明華懋集團知悉有關安排。

相反從其退休金、員工宿舍特許權協議等文件,都反映四人是基於華懋許可,才可享用相關員工宿舍,判華懋勝訴,龔仁心等四人須交還三個單位及車位,並支付2019年11月起計的租金,以每個單位月租約六萬元起計,合共年租超過210萬,意味至少800多萬兼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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