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早年購入法製消防車發現貨不對辦 高院裁定港府反索償勝訴

發佈日期: 2024-08-01 23:15
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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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物流服務署2008年斥資7,000多萬元,分批購入17輛法國製消防車,但其後發現貨不對辦終止合約,被法國製造商入稟索償,高等法院裁定港府反索償勝訴。

案情指港府終止合約的原因,是該批油壓升降台消防車,2010年在港用於訓練時,發現有射水無力、部件過熱等問題,法國製造商否認有重大缺陷,加上港府已經簽收,因此無權終止合約,於是入稟索償。港府亦反申索要求賠償。

高院法官歐陽桂裁決指,港府專家證供顯示,該批消防車確存在相關重大缺陷,而製造商從未正面回應,或援引證據反駁,雖然基於港府已全數付錢,無權終止大部分合約,但可獲賠償折合約7,7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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