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禁止餵飼野鴿 違例可罰款最少五千元
發佈日期: 2024-08-01 12:16
港澳
粵已複製連結
即日起禁止餵飼野鴿,違例的可罰款最少五千元。
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生效,在中環街市外的行人天橋,較多鴿子聚集的位置掛起宣傳橫額。
條例原本涵蓋猴子、野豬等,修訂後擴至野鴿,禁止市民餵飼,並引入定額罰款五千元,最高刑罰亦由罰款一萬元,提高至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除了漁護署人員、警員,條例亦授權食環署、康文署和房屋署的獲委任人員都可執法。
執法人員在第一個月會先口頭警告,若有關人士繼續違規,就會採取執法行動。下月一日起會即時執法,不再事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