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法庭裁定三罪表證成立押至11月再訊 黎智英將出庭自辯

發佈日期: 2024-07-25 13:00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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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法庭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三項控罪表證成立,押後至11月再訊。辯方指黎智英將會出庭自辯。

審訊踏入第92日,黎智英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法院。

控方完成舉證和傳召控方證人,控辯雙方周三中段陳詞。爭議控方是否有足夠證據證明黎智英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仍有意圖請求外國制裁香港,並是「犯罪協議」一分子等。

三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考慮後裁定黎智英三項控罪,包括一項串謀刊印、發布煽動刊物罪,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表證成立。

辯方代表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表示,黎智英決定出庭自辯,亦會傳召通訊軟件Signal一名訊息專家證人出庭作證,估計辯方證人作供合計要約四星期。

因應指定法官需處理其他審訊,案件押後至11月20日再審。

至於同案不認罪被告、即《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律師代表指不會傳召任何證人,只會呈上涉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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