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致歉全文】消委會就測試歸類現落差致歉 農夫山泉指顯示產品可安全飲用

發佈日期: 2024-07-18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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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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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樽裝水品牌農夫山泉向消委會發律師信,批評測試報告作出不客觀評價等後,消委會對樣本歸類出現落差致歉,在重新歸類後,樣本調升至最高的5星。

消委會最新一期《選擇》月刊發表市面30款樽裝水的測試結果,所有樣本都可安心飲用。其中歸類為「天然礦泉水」的農夫山泉樣本,被檢出每公升三微克的化學物質溴酸鹽,達到歐盟標準上限。

消委會指攝取大量溴酸鹽,可引致噁心、腹痛、嘔吐及腹瀉。

農夫山泉翌日向消委會發律師信,指產品屬「飲用天然水」,消委會在測試結果表格中,亦將產品成分標註為「天然水(深層湖水)」,但評測時歸類為「天然礦泉水」,與不同類的產品比較,令適用標準及判斷都錯誤。引起香港及內地消費者恐慌,造成公司巨大損失,要求消委會澄清及道歉。

消委會最新發聲明指,當初職員鑑於農夫山泉成分列表上所標示的四款礦物質含量,與「天然礦泉水」相近,把農夫山泉歸類為「天然礦泉水」。但消委會與農夫山泉代表會面後,了解到產品既不是「天然礦泉水」,亦非「純淨水」,而是「飲用自然水」,將樣本改列為一個獨立類別「飲用天然水」,是原本測試類別中沒有的。而樣本的溴酸鹽含量,屬飲用水範圍內,亦遠低於歐盟標準上限,可安全飲用,在重新評分後,整體表現由4.5星,調整至最高的5星。

消委會對樣本歸類出現落差引起誤會,表示抱歉。

農夫山泉指收到消委會的澄清,測試結果充分顯示產品符合相關標準,可以安全飲用。

附:【消委會就「農夫山泉」測試樣本結果的澄清】
就《選擇》月刊第573期瓶裝水測試報告一文,消費者委員會在接獲其中1款測試樣本「農夫山泉」的代表律師所發出的信件後,隨即進行深入研究及跟進,並與其代表會面交流,今天(7月18日)就該測試樣本作出以下澄清:

1.本會職員於去年底為此項瓶裝水產品測試的30款樣本進行資料搜集時,留意到該些樣本來自不同產地,包括本港、內地、台灣、日本、韓國、馬來西亞、法國、西班牙、意大利、蘇格蘭、澳洲、加拿大及斐濟,種類繁多,當中29款均清楚標示屬哪一類別的水,例如「蒸餾水」、「純淨水」、「天然礦泉水」等,而「農夫山泉」標示為「飲用天然水」(下稱「該樣本」),鑑於其成分列表上所標示的4款礦物質含量與「天然礦泉水」相近,本會職員遂根據該樣本的產品名稱及標籤資料等,將「農夫山泉」歸類為「天然礦泉水」。
 
2.縱然來自不同產地的產品一般會採用當地的品質檢測標準作指標,惟本會進行的是比較測試,所以慣常會以國際間常用的標準進行測試及評估,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因此,被歸類為「天然礦泉水」的「農夫山泉」,在是次測試中,其溴酸鹽 (bromate)含量測試亦因而採用了歐盟訂定適用於經臭氧處理的天然礦泉水和泉水中的溴酸鹽的最大限值,即每公升3微克。
 
3.根據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物安全中心於2019年4月發布的食物安全焦點,攝入大量溴酸鹽可引致噁心、腹瀉、嘔吐及腹痛。情況嚴重者,腎臟及神經系統也會受到影響。世界衞生組織已把飲用水的溴酸鹽含量上限訂為每公升10微克,如不超過此上限,則對健康構成威脅的可能性不大。
 
4.昨天本會與「農夫山泉」的代表會面和作深入交流後,了解到有關產品既不是「天然礦泉水」,亦非「純淨水」,而是「飲用天然水」,而該公司採用的標準為其生產地,即內地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GB19298-2014)。就此,本會將該樣本改列為一獨立類別「飲用天然水」並重新評分。從消費者角度而言,若以測試結果的TDS值作為比試,該樣本口味較一般「天然礦泉水」為淡,與一般「純淨水」比較則較濃。至於溴酸鹽方面,本會根據歐盟有關飲用水的溴酸鹽最大限值為每公升10微克計算,此限值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GB19298-2014)一致,而該樣本的檢出量(每公升3微克)屬「飲用水」準則值範圍內,並遠低於上述準則值,可以安全飲用。重新評分後,該樣本的整體表現由4.5星調整至5星。(詳細修訂見附表)
 
5.本會重申,是次全部30款測試樣本的化學安全及微生物測試結果理想,沒發現有害物質超出相關準則值,本會不論在月刊文章、新聞稿及其他傳訊文件,以至記者會上的發言均清楚指出是次測試的全部樣本(包括農夫山泉該樣本)均可安心飲用。文章的主旨並非產品有安全問題,而是為各樣本的性價比和瓶裝水的膠樽對環境所構成的影響,提醒消費者瓶裝水塑膠瓶一般只能使用一次,而降解塑膠可能需要幾百年的時間,消費者宜嘗試改變生活習慣,從源頭減塑。

本會就是次測試因樣本歸類出現落差而引起的誤會,表示抱歉。

消費者委員會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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