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清講楚】簡啟恩指暫未用部分23條額外執法權 可倡保釋者參觀內地

發佈日期: 2024-07-07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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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副處長簡啟恩稱,暫時仍未動用過延長拘留等《基本法》23條賦予的額外權力。對於有國安案件,部分情節提及的人物被質疑都涉嫌違法,他就稱是「時辰未到」。

《基本法》23條立法引入全新的「間諜罪」,負責國安的警務處副處長簡啟恩稱,間諜早在2019年已經存在。當局現時已就此立法,他們有無離開?否則為何不拘捕?

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簡啟恩說:「是不是真的要抽出一個間諜出來,拘捕後才是有間諜,我相信不是這麼簡單。我以前亦這樣說的,所有間諜他們也是國家級數。立法後一定會更隱閉,他們會有不同的途徑滲入你們的社會,甚至在很多不同的專業界別也有機會的。」

立法同時亦賦予執法人員延長拘留,禁止被捕人見某個律師等的額外權力,簡啟恩稱暫時未有動用。

多宗國安大案正審理中,有意見質疑部分情節提及的人物都涉嫌違反國安法等,但未有被捕。

簡啟恩指:「現在可能有些未拘捕、還未帶走,有些組織未取締,都是若然未報,時辰未到。」

不過亦有案件在原訟庭已審結,但部分未被檢控的被捕人至今仍要交出旅遊證件、定時報到,會否造成不公?簡啟恩強調,案件仍可上訴,二來本身調查未完。

簡啟恩表示:「以往我們看見很多情況,我們心軟、聽到他們的辯解,我們把護照交還,最後他們便利用了我們對他們的信任而逃離香港,繼續勾結外國勢力,從事一些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我們運用這些權力的時候,我們都要向法庭交代,法庭不會看到我們無理的時候,仍然容許我們做這事情。」

對於有個別保釋人士聲稱曾答允國安到深圳一日遊,以獲發還護照,他稱是對方一面之詞。但認同建議他們返內地參觀,有助加強國家觀。

簡啟恩稱:「我對我的同事也是這樣說的,你知道國家的發展是多麼快速、多麼的強大,你才知道你應該面向祖國。我們(跟保釋人士)傾談的時候,都可以主動說,為何不返內地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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