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官指戴耀廷犯罪行為具持續性 沒停止相關犯罪

發佈日期: 2024-06-26 17:00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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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認罪首被告戴耀廷繼續求情,指《港區國安法》生效前,初選行為不違法,判刑時應作考慮。法官表示不認同。

四名認罪的民主派「初選」組織者,包括首被告戴耀廷、從犯證人區諾軒、趙家賢和鍾錦麟,及審訊後裁定罪成的吳政亨,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

法庭第二天繼續處理戴耀廷求情。辯方稱《港區國安法》生效前,案中情節相關的行為並不違法,反問為何立法後,所作所為就變為非法;又指戴耀廷在《國安法》生效後,已退出民主派初選。

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就質疑,戴耀廷的犯罪行為具持續性,他亦沒有停止相關的犯罪。

另一法官陳仲衡就舉例問,有人在立法前計劃打劫銀行,即使立法後未有持續,但之前的相關計劃,難道不需考慮為犯罪元素?

辯方重申初選行為不違法,法庭應考慮的是當選議員在立法會否決《財政預算案》的行為。法官陳慶偉不認同,認為初選行為是帶來連鎖效應,亦不接納戴耀廷在《國安法》生效後,在事件中沒有責任。

民主派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45名罪成被告會分六批求情,戴耀廷等屬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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