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集會案】黎智英等七人就涉參與非法集結上訴 將爭論定罪是否相稱

發佈日期: 2024-06-24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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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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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2019年在維園舉行流水式集會,黎智英、李柱銘等七人上訴,獲撤銷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再上訴至終審法院爭議被定罪的參與非法集結罪。

七個上訴人,包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等,由囚車押送至終審法院。

獲判緩刑的李柱銘和吳靄儀就步入法院應訊,案件由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林文瀚,及非常任法官廖柏嘉審理。

2019年8月18日,民陣在維園舉行流水式集會。黎智英等七人被控參與和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原審兩項罪名都成立,七人上訴,獲撤銷組織的控罪,參與非法集結維持罪成。七人爭議和平集會是憲法權利,定罪並不相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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