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指部分空氣清新機樣本功能與廠商聲稱有落差 要求廠商提高產品透明度

發佈日期: 2024-06-17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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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與機電工程署測試十款空氣清新機,部分產品功能同廠商聲稱有落差。消委會要求廠商提高產品透明度。

十款測試的空氣清新機,售價最由便宜不用1,800元,到最貴要7,800多元。全部聲稱可隔除香煙煙霧、塵埃、病毒及細菌等。

適用於646平方呎以上大面積的空氣清新機,四款樣本表現懸殊。在除花粉速度上,最快樣本比最慢樣本快2.7倍。最遜色的一款,聲稱適用於700呎空間,但顆粒淨化速度比3款300呎樣本更慢。全部樣本在去除H1N1病毒表現優異。但除甲醛速度,其中五款非常慢,淨化速度少於每分鐘15立方呎;而不足300呎小面積組別產品,淨化速度相差逾12倍。

不少產品都以可淨化面積作賣點,消委會建議廠商標註潔淨空氣量及測試標準,提供更客觀透明資料。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說:「因為用的標準不同,美國、日本、內地都不同,如何直接比較過濾效能。用同一標準比較潔淨空氣量(CADR)時,會容易比較表現如何,因為CADR數值越高,過濾效能會比較高。」

消委會又指,定期更換過濾網可保持空氣清新機效能,其中一款產品要求每六個月更換一次過濾網,十年更換成本逾7,500元。消委會建議市民選購時,要考慮過濾網更換頻密程度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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