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劉馬車」承認九項非禮罪 判囚24周

發佈日期: 2024-06-14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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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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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劉馬車」承認九項非禮罪,判囚24個星期。

27歲被告劉駿軒,報稱無業,被控去年11月底至今年1月初,在天水圍、荃灣等多個地方,非禮多名女子,當中包括至少三名女童。

被告早前已認罪,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指,被告在短期內重複犯案,手法相似,心理報告亦顯示其重犯風險高,因此判他監禁24個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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