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提議社工註冊局正副主席由特首委任 修例草案下月交大會恢復二讀

發佈日期: 2024-06-07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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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訂《社工註冊條例》。當局提修正案,社工註冊局正、副主席將由行政長官委任、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人終身不得成為社工等。修例草案下月三日交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

政府計劃改革社工註冊局,由15名成員增至27人,政府委任代表由6人增至17人;社署代表就增至2人,包括社署署長。

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正審議《社工註冊條例》修訂。最後一天會議前,勞福局指因應議員意見提出修正案,包括社工註冊局正、副主席,由原本成員互選,改為特首委任。

新思維社會福利界議員狄志遠稱:「上次會議亦有議員提到,會否保留副主席是互選,想問政府的考慮是怎樣?」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回應:「其實正、副主席工作是類近,有一次正主席沒時間,請副主席幫手。正、副主席的產生辦法,都應該一致。」

修正案亦提出,原本社工註冊局成員宣誓以紙本形式,改為類似區議員,在局長或獲局長授權的人面前宣誓。新修訂又限制曾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不得成為社工或保留社工資格。

孫玉菡表示:「犯了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社工,在續牌或申請成為社工時,按原規定有『逃生門』,若整個委員會27位委員一致同意,可以讓他例外成為社工,但大家一致認為不妥當。犯了這些罪行的人終身不能做社工,不設『逃生門』。

法案委員會完成逐條審議,下月三日交大會恢復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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