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四人 涉串謀詐騙水務署服務費約460萬
發佈日期: 2024-05-30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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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水務署前分判商及其三名僱員,串謀詐騙水務署服務費共約460萬元。 43歲被告劉浩基為水務署合約分判商董事,連同僱員李穎圖、郭家禧及郭家祺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 案發在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間,廉署調查指,水務署外判兩份合約予劉浩基的公司,服務包括巡查約40個儲水庫,維持設施安全及狀況。合約規定分判商須指派特定數量的三人巡查隊,每日巡查儲水庫,製備報告及附上巡查時實時照片。 但調查發現,照片拍攝日期或時間曾被人修改,偽稱在不同日子及由規定人數巡查,誘使水務署發放服務費約460萬元。四人獲准保釋,周五在沙田裁判法院提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