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敦道三級火】政府擬修例由當局墊支為大廈改善消防安全 再追收工程費用

發佈日期: 2024-05-18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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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敦華豐大廈三級火警,令人關注舊樓消防安全。政府最快七月向立法會提交修訂草案,如果大廈未能按當局命令,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會由政府墊支代辦,完工後向業主追收費用。

位於旺角鬧市的先施大廈,已有61年樓齡,較佐敦道華豐大廈早一年落成,六年前已收到屋宇署命令,要求驗樓及驗窗,亦收到消防安全指示,要求加建防煙門,但至今仍然未執行。

先施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主席林先生稱:「最大困難是找不到業主,大廈有業權糾紛,公眾地方業權、使用權糾紛,對維修集資及開業主大會造成困難。」

法團又指,個別業主及商場已拖欠40多萬元管理費,要用法律途徑處理,相信如果大廈維修,遇到的困難更大。

保安局指,最快七月向立法會呈交《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修訂草案。據了解,是因為發生華豐大廈三級火,加快進度。修例後,政府可主動聯絡註冊承建商,為大廈完成消防改善工程,再收回費用。

消息指,當局會按大廈的狀況,決定工程的優先次序,例如是否「三無大廈」或「單梯式」、以往因消防風險被檢控的次數等。進行工程時,會連同屋宇署命令一併做。

民建聯九龍西議員鄭泳舜說:「希望業主自組維修最理想,有些因擔心承辦商會否騙錢,我們在這方面做些工夫,招標過程再透明些,支援方面不足夠,透過民政處或消防處給予實質支援。」

承辦商完成工程後,政府會向業主立案法團,或攤分向大廈業主追收費用,若不肯付,會有罰則。

林先生表示:「政府要收錢,我深信沒有人欠政府錢。政府只需在土地註冊處註明,(業主)尚欠政府維修費多少錢,在下次買賣作行政處理,相對簡單及方便。」

至於工程費由哪個部門墊支,消息指仍商討中,但屋宇署有既定做法,協助舊樓維修,由屋宇署墊支是其中一個考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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