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鼓勵提供新藥予特定患者藥廠通過「1+」機制在港註冊 擴大藥物供應

發佈日期: 2024-05-13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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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去年調整治療嚴重或罕見疾病新藥的審批機制,多間藥廠表示感興趣。醫管局會鼓勵提供新藥予特定患者的藥廠,通過新機制在港註冊,擴大藥物供應。

行政長官李家超在去年《施政報告》公布「1+」新藥審批機制,即新藥在申請註冊時,只需一個指定地方藥物監管機構註冊證明,及本地臨床數據等要求,去年11月生效至今,有兩種治療直腸癌的新藥物在港註冊。

醫管局指,該兩種藥最先經「指定患者藥物使用計劃」引入,在港有限度使用。因應十多名病人使用後,情況有改善,因此邀請藥廠經新機制申請註冊。目前至少有多兩間向指定患者提供新藥的藥廠,打算以同樣方式註冊。

醫管局聯網服務總監鄧耀鏗說:「譬如(藥物)已使用超過一年,而成效非常好,我們同事覺得繼續用,就會主動跟藥廠,鼓勵他們,既然有好的臨床數據,特別本地數據,不如透過衞生署申請『1+』。如果一些好的藥物能盡快在香港註冊,我們會盡快引入醫管局藥物名冊。」

現時藥物註冊獲認可的指定機構,涵蓋36個地方,包括內地、南韓、新加坡等。採購時參考的數據,會否追不上歐美大藥廠?

鄧耀鏗表示:「有時一隻藥對外國人副作用,跟亞洲人、香港人的副作用不同,而現在較多臨床數據來自本地或內地,大家都是亞洲人時,對藥物療效更有保證。」

醫管局又指,正計劃進一步簡化引入新藥的程序,例如容許藥廠同步提交各項文件,壓縮最多一半時間,長遠希望能夠在港建立第一層審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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