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榮光》網絡平台仍未下架 律政司稱已就禁制令通知主要網絡及平台供應商
發佈日期: 2024-05-09 23:00
港澳
粵律政司就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獲批臨時禁制令,但多個網絡平台仍可搜尋到相關歌曲,有法律界人士認為已屬藐視法庭,甚至可能違反國安法。律政司回應指,已就禁制令通知主要網絡及平台供應商,正等待回應。 上訴庭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批出臨時禁制令,限制任何人以分裂國家、侮辱國歌及煽動等意圖,發布、廣播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明知而容許他人用歌曲實施相關行為亦受限。政府指會與相關網絡供應商溝通,請求他們移除相關內容。 但多個音樂串流平台上,不同版本的《願榮光歸香港》仍未下架;而Google及旗下的YouTube亦仍可搜尋到相關歌曲片段。 根據法例,任何人違反禁制令即屬藐視法庭,視乎個案嚴重程度,一般最高可判處七年監禁。本身是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指批出禁制令後便即時生效,上載這首歌及社交平台負責人都有責任。 經民聯/西九新動力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梁美芬指出:「若再有違法行為政府是應該執法,因我們亦要保障香港作為法治社會的權威性。他有散布將香港從國家分離出去,亦已牽涉到《港區國安法》,所以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 ,都有機會不下架就已觸犯,他們應立即自己醒覺。」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若要控告藐視法庭,需要向法庭申請,邀請被告到庭上解釋為何沒有遵從法庭法令。不相信服務商會違反法律繼續運作,因他們都是國際大機構。在合理時段內要考慮清楚他需做甚麼,或在電腦上做何程式或裝置,才可達法庭要求都可能需時。」 有資訊科技界人士認為,相關平台在履行法律上不會有困難。 智慧城市聯盟榮譽會長楊全盛表示:「在技術上完全不會有任何難處,等於平台上可能有淫褻或暴力內容被人投訴一樣,都不會是當地法律容許,平台是有責任必須馬上跟隨法例將內容移除。」 Google回覆查詢指正在研究法庭判決。警方就指會根據判詞,依法作出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