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在港提供服務網絡平台營運者同受禁制令規管 須移除《願榮光》
發佈日期: 2024-05-08 18:31
港澳
粵律政司向法庭就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申請禁制令被拒,上訴到上訴庭得直,批出臨時禁制令。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網絡平台營運者只要在本港提供服務,即使總部身處海外,同樣受禁制令規管,需移除相關歌曲。 法庭批出臨時禁制令後,多個音樂串流平台仍可搜尋到不同版本的《願榮光歸香港》。而Google及旗下的YouTube亦尚未下架相關歌曲片段。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網絡平台營運者明知很多人有可能下載歌曲作犯罪意圖,就受到禁制令限制,須移除相關內容。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很多人在網上取得此歌,以用作推動『港獨』的行為;亦有人將此歌誤導他人,以為是一支『國歌』。既然他(網絡平台營運者)知道有此情況出現,就不應再便利人繼續進行此類犯罪活動。任何人在司法管轄區內進行任何活動,包括商業活動,都須守法,所以他在香港提供服務,就應遵守香港法律及法庭法令,這是應有之責,不存在他是否在海外。」 律政司早前表示,起草禁令限制條款,列明新聞工作及學術研究不受禁令所限。湯家驊指,上訴庭判決雖未有談及有豁免,但律政司的申請範圍限於有意圖引用此歌犯罪的人。 湯家驊說︰「很難會有人不知不覺地干犯禁制令,就算真的被律政司起訴藐視法庭,他仍有機會向法庭申訴。若你下載此歌,但沒有讓其他人聆聽,單從此行為很難判決你有犯罪意圖,但若你下載此歌,放在自己的社交平台、或廣泛分享予其他人聽、或不時在公眾地方轉播,此行為就會被人懷疑。」 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在例行記者會,指禁止播放相關歌曲是必要措施。 外交部發言人林劍表示︰「制止任何人以煽動分裂國家和污辱國歌的意圖、使用和傳播有關歌曲,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和國歌尊嚴憲制責任的正當、必要舉措。」 違反禁制令屬藐視法庭,視乎個案嚴重程度,一般最高可判處七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