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黃振強作供講述小隊成立經過 稱金主大多為專業人士
發佈日期: 2024-04-29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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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七名男女否認串謀爆炸等罪,在高等法院續審。「屠龍小隊」領導者黃振強以控方證人身份首日作供。講述「屠龍小隊」的成立經過及誰是金主,包括每次用十多萬元買入及運送過百支汽油彈,後來製造炸彈是為跟警方武力對等。 案中七名被告分別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應訊,控方證人、「屠龍小隊」領導黃振強首次出庭作供,講述「屠龍小隊」如何成立。 報稱高級文憑畢業的他指,2019年6月12日起已參與反修例示威,最初僅設置路障。直至「721」事件,辭去地盤搭棚工作,形容要全程投入,又在示威活動認識同案被告嚴文謙,連同另外多名被告加入Telegram「荃灣示威群組」。 同年8月有示威者在荃灣懷疑被三合會襲擊,群組之後組織到二坡坊破壞店舖報復,黃振強形容是「復仇成功」,所以成立「屠龍小隊」,意思是連警方速龍小隊都可擊敗,並決定「精英化」,遲到缺席、較瘦弱及女性均被「勸退」,由30多人減至10人。他由於年紀較大,又曾拿取五萬元積蓄補貼開支,被推舉成隊長。 之後有自稱中學女教師在Telegram介紹金主,對方稱大多是專業人士,包括律師、議員及記者,這些金主會見面給予現金,又或銀行過數。 黃振強期間在Telegram一個公開群組,認識另一被告吳智鴻,雙方之後在旺角會面,再認識另一被告彭軍壕,一名叫「大舊」的金主,期間吳智鴻提及計劃引入真槍實彈和組織軍事訓練。 至8月底,吳智鴻邀請他到科大出席「勇武抗爭派會議」,對方在會上再提出「要主動出擊」,指會引入軍火、合作射殺警察。提出送「屠龍小隊」到台灣軍訓,聲稱費用全免,由退伍軍人訓練。當時另一被告張銘裕指有意前往,他之後亦有到台灣接受訓練。 會上亦有一人名為「老虎仔」,為小隊每次行動提供大量汽油,每次行動至少使用逾百支汽油彈。 至10月,吳智鴻私訊他,指槍械計劃因某些原因需煞停,另外正找人「整炸藥」。一個月後,吳智鴻就指「軍火」陸續到手,相約「屠龍小隊」一同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