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清講楚】甯漢豪:第四季交代建築物條例具體修訂方向 研有僭建就檢控

發佈日期: 2024-04-28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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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局長甯漢豪稱,預計今年第四季,才會就《建築物條例》如何修訂交代具體方向,正研究在強制驗樓及僭建引入遞進式罰款,並簡化檢控,例如一僭建就檢控,不用先發清拆令。

佐敦華豐大廈大火,揭示大廈多年來都未完全遵辦強制驗樓令,令社會再次關注舊樓安全問題,去年《施政報告》在接連有舊樓外牆跌混凝土後,提出檢討整條《建築物條例》。發展局局長甯漢豪稱,研究方向包括加快程序,例如能否強制所有達到一定樓齡的大廈驗樓,政府事前不篩選。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過去集中的樓宇,很多都是50年樓齡或以上,篩選過後便出驗樓令給你,這方面都要花點時間和氣力,我們都會檢視一下,可否逢每到30歲(樓齡),你都要履行責任。」

她又稱會思考引入定額罰款,避免如現時需時數個月至一年時間檢控,但承認最高都是一萬元,較現時罰則還要低。

甯漢豪認為:「這個只是第一步而已,我暫時只是舉例而已,因為我們仍在檢視中,譬如一座30年樓齡的樓宇,是應該進入驗樓的門檻,但你沒有做到,先立即定額罰款,罰過以後,數個月後,罰完了,仍然沒有處理,那就要檢控了。檢控時,就加重一點,不是現時的5萬元(最高罰則)這個了。」

她稱亦研究將遞進制做法用於僭建的罰則,同時亦考慮加重最高罰則,視乎僭建的規模及嚴重性,又考慮刪除明知故犯,才罰得較重的條文。

甯漢豪稱:「明知故犯會有很多虛位,給別人辯解稱我不知,我買樓時已是這樣,現在正研究做到,當我看到你有僭建,我已可檢控,我不理會你是否清拆,因為你清拆是應該的。」

她稱會同樣研究取消以換法團等,作為不強制驗樓的合理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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