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事件首名「非白衣人」暴動罪成囚33個月 官指以武力還擊需付代價

發佈日期: 2024-04-10 17:49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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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元朗站721事件,首名「非白衣人」因暴動罪判囚33個月。

2019年7月21日,反修例事件期間,兩批人在港鐵元朗站對峙。42歲男被告何贊琦報稱會計師。

案情指,被告當晚持傘,跟其他「黑衣人」先後在站內及站外的英龍圍,與「白衣人」爆發衝突,包括推撞,又拾起罐頭狀物件等地上物品,擲向「白衣人」等,早前經審訊後裁定暴動罪成。

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判刑時指,被告投擲的屬非致命物件,而「白衣人」的暴力、預謀及使用武器程度,較「非白衣人」嚴重,但「非白衣人」以武力還擊,也要付出代價。

法官又指,被告屬年輕專業人士,眼見「白衣人」向車廂市民襲擊畫面,被憤怒沖昏頭腦,以犯法方式抱打不平,考慮到檢控延誤及被告良好背景等,最後判被告監禁3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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