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計劃協議》供電懲罰機制未涵蓋電壓驟降 有議員倡應擴展

發佈日期: 2024-04-06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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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立法會議員稱,現時《管制計劃協議》中的供電懲罰機制,未能涵蓋電壓驟降的問題,建議應擴展,令兩電正視這方面的問題。

中電在青衣牙鷹洲街變電站,一月設備故障,導致葵青、沙田等多區電壓驟降,共有20宗升降機被困事故。

上月底,連接元朗至荔枝角的供電系統,懷疑受山火影響,同樣令多區電壓驟降,升降機被困有至少50宗。

連同今次電壓驟降,已是四個月內第三次同類事故,每次求助數字翻倍。但三次中電都指,供電未有中斷。

根據政府跟兩電簽訂的《管制計劃協議》,兩電在「供電可靠性」及「恢復供電」設獎罰機制。若供電長時間中斷會被罰。

而去年底完成的中期檢討,就針對嚴重大型供電事故,引入額外懲罰機制,不過多名立法會議員稱,這個機制未有涵蓋電壓驟降問題,認為應擴展。若影響市民較多、時間較長,同樣應要罰款。

民建聯香港島東議員梁熙說:「若我們反覆發生,並短時間反覆發生。我們的市民或覺得,未來的獎懲機制,在一段時間,如果反覆發生電力驟降,需有一定懲罰,社會會探討這問題。」

現時舊式升降機遇上電力驟降會整部停運,有議員稱若設新的相關罰款機制,能促使中電資助這些舊式大廈業主安裝新裝置,避免升降機停運,減少有人被困的事故。

實政圓桌新界西北議員田北辰稱:「(中電)每次道歉便算、罰錢也不用,因為不算停電。若有機制罰款,中電便要考慮,每次電壓驟降,下次或數千部升降機受影響,罰款『著數』或是出錢資助。」

環境及生態局稱,已指示機電署,加強監察中電技術及電力安全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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