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事件首名「非白衣人」暴動罪成還柙候判 法官指兩批人以暴易暴

發佈日期: 2024-04-05 18:47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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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港鐵元朗站721事件,首名「非白衣人」裁定暴動罪成,法官批評當時兩批人以暴易暴,被告還柙至下周三判刑。

42歲男被告何贊琦,報稱會計師,被控一項暴動罪。根據控方開案陳詞,被告2019年7月21日晚,離開港鐵元朗站後兩小時後,換衫及持傘折返車站,跟其他「黑衣人」先後在站內及站外的英龍圍,同「白衣人」爆發衝突,包括推撞,又拾起罐頭狀物件等地上物品,擲向「白衣人」等。

何贊琦在區域法院否認控罪,辯稱是「八卦」到現場,因為「行俠仗義」與村民對峙,保護自己和無辜市民,又認為自己不屬於任何陣營。

法官李慶年指,即使「白衣人」較早前以暴力對待車廂及元朗站內的市民,「黑衣人」亦不應連群結隊,到英龍圍衝擊村民,以暴力還擊,「有道理也變成無道理」,造成以暴易暴。

法官又批評被告的證供不可信,從現場片段可見,被告走到最前線,更使用暴力,行為已超越「八卦」。當時「白衣人」正在後退,但被告仍向他們擲物,屬不必要的武力。

雖然被告美其名為「自衛」,實際與「白衣人」陣營無異,是「暴民一分子」。又指被告承認有機會離開現場,但選擇留下,認為其目的是與「黑衣人」陣營共同進退,裁定他暴動罪成,還柙至下周三求情及判刑。

案件除了被告,尚有至少七名「非白衣人」,包括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被控暴動罪,案件仍在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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