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霖被裁定選舉舞弊等4罪罪成 判囚6個月

發佈日期: 2024-04-02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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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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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新界東候選人林克霖被裁定選舉舞弊等4罪罪成,判囚6個月。

46歲被告林克霖,被控在提交的選舉申報表格作出虛假陳述,分別申報有面部護理、酒店租金及海外行程,有近共6萬元支出,意圖誘使選舉事務處支付申索。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後,六項控罪當中,四項裁定成立。

判官崔美霞判刑指,案情嚴重,被告有預謀地犯案,案發後毫無悔意,判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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