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李宇軒指「G20攬炒計劃」以團隊名義開戶口 毋須成員再墊支
發佈日期: 2024-03-25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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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續審,從犯證人李宇軒作供指。
下午的審訊,控方問到2020年5月「重光團隊」第四次眾籌。李宇軒稱,當時串謀者陳梓華和「攬炒巴」劉祖廸等人討論後,決定不讓他參與眾籌計劃,原因是當時流傳將實施《港區國安法》。李宇軒的金錢及銀行戶口均在香港,擔心被指洗黑錢,銀行戶口會遭凍結。
李宇軒又指,當時「G20攬炒計劃」用剩約69萬美元,決定以團隊名義開設信託及銀行戶口,管理眾籌資金,毋須成員再墊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