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透視】本台揭發公屋租上租 租戶轉租月賺數千元

發佈日期: 2024-03-16 16:03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本台調查發現有公屋租戶放租單位,每月賺數千元。有團體認為,房署應該更主動執法。房署就回覆指,如果證實租戶分租,會在不予警告下終止租約。

這個單位實用面積約220呎,除了有獨立廚廁,還提供各種家具,月租7,500元。不過原來這是公屋單位,本身月租只是1,000多元,即是他轉租單位,淨賺最少6,000元,屬濫用公屋個案。

一名公屋租戶表示:「付現金,放進信箱裡,你通知我們,我們就在信箱取回。即使(房署)有人上來拍門,都可以不用理會他。他們會提早致電我們,我們就到時找人上來,讓他查看身份證。」

屯門這個公屋單位,甚至有單人床位出租,月租2,500元。除了全數補貼房署租金,還可多賺千多元。

有公屋租戶稱:「有人幫忙分擔租金,我自己便不用賺那麼多,我可以繼續休閒人生。你為何要害怕呢﹖其實記著一件事,你做這件事是名正言順的,這裡是我和你的私人空間,只有我和你私下知道。」

當局去年10月起,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截至一月,今個年度已收回2,200個單位,但在網上平台仍然找到不少出租「暗盤」的帖文。有團體認為,當局應該更主動執法。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衞東指出:「公屋本身是一個社會資源,應該用在最有需要的人身上。房屋署是否有責任去巡查,或者去剔除沒有住屋需要的人呢?」

根據《房屋條例》,公屋住戶作出虛假陳述,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半年。房署回覆指,2022至23年度,有133個公屋租戶因為作出虛假陳述而被定罪,平均罰款約8,500元,沒有人被判監。

港大房地產及建設系講座教授鄒廣榮說:「現時通常違規,最嚴重就只是叫他遷出,但實際上這本身是一個犯罪行為。如果有這些刑事案件,能定罪的話,阻嚇力就會更加大。」

房署就指,若發現有公屋租戶將單位轉讓、分租等,會在不予警告下終止租約。

點擊觀看節目重溫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