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違披露他人犯叛國罪最高囚14年 法律專業保密權不受影響
發佈日期: 2024-03-09 13:03
港澳


立法會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的委員會,今日再召開四節會議審議條文。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會上解釋,法律專業保密權,在純粹諮詢法律意見情況下是適用。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內,有關「披露他人犯叛國罪的規定」,列明如任何中國公民知悉另一人已犯、正在犯,或即將犯叛國罪,除非公眾已經知道,否則必須在知悉犯罪事宜後,盡快向警務人員披露,違法者最高可處監禁14年,但列明法律專業保密權不受影響。 在《條例草案》委員會上,有議員希望政府加以解釋當中的法律專業保密權。 經民聯工程界議員盧偉國指出:「說到基於法律專業保密權理由的申索、權利或享有權,不受本條例影響,這些字眼一般市民未必明白。」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稱:「我問律師,如果我明日組織支軍隊,推翻特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話,會否犯罪的?這情況下,律師不可向外間披露,因保障任何人都有諮詢律師的自由,這情況下律師不會有責任把這事報警。如他與律師溝通,都不是諮詢法律意見,純粹向律師講,其實律師跟他是朋友,明日我就去叛亂,當然這不是律師專業保密權的範圍內。」 草案中亦列明,警方可以因危害國安情況,向法庭申請手令,禁止被羈留人士諮詢個別律師。警方亦有權申請手令,對相信即將會被捕的人,或被捕後48小時內,禁止他諮詢任何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