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清.23條立法】草案建議罪行最高刑罰表 (附草案全文連結)
發佈日期: 2024-03-08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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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國、叛亂、煽惑中國武裝力量成員叛變、危害國安破壞活動(涉勾結境外勢力) 終身監禁 .公開表明意圖犯叛國罪 判囚14年 .若無披露他人犯叛國罪表明意圖犯叛國罪 判囚14年 .非法操練 判囚7或10年(視乎是否涉境外勢力) .協助中國武裝力量成員放棄職責或擅離職守 判囚7或10年(視乎是否涉境外勢力) .協助中國武裝力量成員放棄職責或擅離職守,並協助藏匿或逃離合法羈押 判囚7或10年(視乎是否涉境外勢力) .煽惑公職人員離叛 判囚7或10年(視乎是否涉境外勢力) .煽惑中央駐港機構人員離叛 判囚7或10年(視乎是否涉境外勢力) .意圖犯指明罪行而管有煽惑性質文件或物品 判囚3年 .煽動意圖 判囚7或10年(視乎是否涉境外勢力) .管有煽動意圖刊物 判囚3年 .非法管有國家秘密 判囚3年或5年(視乎是否明知抑或合理理由相信) .非法獲取國家秘密 判囚5年或7年(視乎是否明知抑或合理理由相信) .公職人員非法離開特區管有國家秘密 判囚7年 .非法披露國家秘密 判囚7年或10年(視乎是否明知抑或合理理由相信) .非法披露看來屬機密事項 判囚5年或7年(視乎是否涉境外勢力) .非法披露因間諜活動所得資料 判囚10年 .意圖危害國安而作間諜活動 判囚20年 .勾結境外勢力,向公眾發布虛假或具誤導事實陳述 判囚10年 .無合法權限下進入禁地 判囚2年 .不遵守指明人員於禁地驅離的命令 判囚2年 .禁地附近蓄意作出妨礙 判囚2年 .意圖危害國安而參加或支援境外情報組織,或接受其利益 判囚14年 .意圖危害國安而損壞或削弱基礎設施、對某電腦或電子系統,作某項行為 判囚20年 .境外干預:配合境外勢力意圖帶來干預效果 判囚14年 .管理/參與受禁組織活動 判罰100萬、監禁14年(管理) 判罰25萬、監禁10年(參與) 草案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