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辯方繼續就「編採自主」問題盤問陳沛敏
發佈日期: 2024-03-01 12:14
港澳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從犯證人、陳沛敏繼續作供。
第36日審訊,正在服刑的黎智英在警方押解下,由囚車押送至西九龍法院;從犯證人、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亦押解至法院。
警方在附近一帶加強布防,反恐特勤隊荷槍實彈戒備。
辯方繼續就「編採自主」問題盤問陳沛敏。2017年《壹週刊》曾公布賣盤消息,之後某期封面上印有黎智英的黑色照片,標題寫有「出賣壹週刊內幕」。
陳沛敏稱不肯定起題者是否有「背叛」含意,也不知時任《壹週刊》社長黃麗裳有否遭到處分。
陳沛敏又同意辯方所指傳媒有不同報道角度是常見事情,傳媒有特定報道角度也算不上有甚麼問題。
陳沛敏又稱黎智英在2019年前一直提倡和平示威,但在2019年後對非和平手法是一種諒解態度,例如2019年七一衝擊立法會事件時,理解給予的指示是不想反修例示威消失或停止,吩咐同事多訪問非和平示威者的心情,讓公眾明白他們為何這樣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