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通識:假釋條件
發佈日期: 2024-02-19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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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前總理他信,獲當局以年事高及健康狀況為由,星期日獲假釋出獄。
他信去年結束流亡,因貪污瀆職等罪被判囚八年,之後獲泰王特赦,僅服刑六個月就獲假釋。
假釋是指囚犯在服刑一段時間後,由於滿足一定條件而獲准提早釋放,但仍要接受當局監察,不同國家地區有不同假釋條件。
香港有兩種假釋方式,其中監管下釋放計劃,正在服3年或多於3年監禁刑期,而且至少已服滿刑期的一半或20個月的囚犯,就有資格申請假釋,終身監禁囚犯就除外。
至於美國部分州,通常囚犯在服完三分之一刑期,就有資格申請假釋。至於批准假釋的條件,包括囚犯要遵守當局守則、不會危害社會等,囚犯違反規定可能被取消資格。
美國邪教組織「曼森家族」的女成員范豪頓,在1969年謀殺一對夫婦,她本來被判終身監禁,直到去年獲准假釋,結束逾半世紀囚禁生涯,有遇害者家屬不滿范豪頓假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