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思堯區選前預告抬棺材抗議判囚9個月 官指言論自由非絕對權利
發佈日期: 2024-02-16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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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普社運人士古思堯去年區議會選舉前,預告會抬棺材到選舉事務處抗議,判囚9個月。 案情指78歲的古思堯,去年12月區議會選舉投票前,預告會抬棺材到選舉事務處,並撒溪錢抗議阻止民主派參選,出發前被捕,被控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古思堯否認控罪。 西九龍裁判法院總裁判官蘇惠德裁決時指,在社會上單單表達相反意見、改善社會,不構成罪行;古思堯抗議區選參選名單「一面倒、小圈子」,一早策劃行動,包括自製棺材等,以象徵死亡的棺材及溪錢,意味中央政權結束及終結,以區選借題發揮,意圖產生市民對抗及離叛情緒,挑起對政權的恐懼、羞辱政府,裁定他罪名成立。總裁判官又指,言論自由並非絕對權利,須按現行法律框架行使。 控方之後指古思堯有15次定罪紀錄,上一次是在2022年。古思堯自行求情,稱幾十年來,自己都是和平示威,又指患上直腸腺癌,預計三或四月要做手術。 總裁判官判刑時形容,古思堯屢罰屢犯,這次事先張揚行動、宣傳政治目的,考慮到避免轉趨和平的社會氛圍再被破壞,判他監禁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