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喬映瑜製造爆炸品等罪判囚61個月 不服刑期提上訴
發佈日期: 2024-02-09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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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判囚61個月的被告喬映瑜就刑期提出上訴。
37歲被告喬映瑜,原先被控製造及管有爆炸品,2020年8月連同其他11人企圖坐快艇偷渡到台灣,在內地水域被捕,在內地刑滿出獄後移交香港警方,被加控妨礙司法公正罪。
她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三項控罪,法官批評她棄保潛逃,有如用匕首向保釋制度狠狠捅了一刀,判刑必須以儆效尤,判她監禁61個月。喬映瑜不服刑期,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