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涉聚集抗議警方屯門進行催淚彈訓練 非法集結等罪名成立

發佈日期: 2024-02-08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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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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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警方屯門行動基地有人聚集,抗議警方進行催淚彈訓練。12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其中3人被裁定罪名成立。

三名被告案發時分別14、19及23歲。控罪指,他們2019年10月30日在警察行動基地公眾地方參與非法集結;其中19歲男子另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

法官鄭紀航裁決時指,案發地點有示威者使用鐳射筆,又作出推動鐵欄等行為,不可能不知道該處為非法集結場地。3人當時分別穿黑衣、手套等裝備,推斷3人意圖成為非法集結一分子,鼓勵其他集結者作出相關受禁行為,裁定3人所有罪名成立。

案件押後至下周三求情,本月27日判刑。3人要還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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