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續作供 交代多名高層角色

發佈日期: 2024-02-05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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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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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控方證人、《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繼續作供,交代多名高層角色。

正服刑的黎智英坐囚車到西九龍裁判法院。第23日審訊,繼續由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盤問從犯證人、《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問到《蘋果日報》每日的編採會議流程,包括檢討當天出版的「鋤報會」,以及討論翌日A疊的「初會」及「編前會議」。陳沛敏稱雖然「初會」能決定頭版,但如晚上有大新聞發生,可隨時改變。

陳沛敏早前作供稱,每晚八時就會離開公司。控方問假如之後需要更改頭條,其副手林文宗會否通知?陳沛敏回答稱,如A5、A6的版面更改,無必要通知。

她又稱時任總編輯羅偉光也會開會,羅偉光為報刊註冊人,有必要知道發生何事,提出意見。舉例《財政預算案》公布,羅偉光會出席會議,聽取採訪角度後,再轉達電子版記者。

法官李運騰疑問羅偉光出席次數看似頻密,陳沛敏確認羅偉光每周出席「鋤報會」,而出席「初會」就視乎新聞大小。

控方追問「國安法是否大新聞」,陳沛敏承認屬大新聞,由提出到訂立醞釀了一段長時間。在立法後,羅偉光參與會議的次數比以往多,但不記得具體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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