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研住戶申報內地及海外物業 有住戶稱內地祖屋價值難定冀列清晰準則

發佈日期: 2024-01-17 18:33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房屋署加強打擊濫用公屋,去年十月至今,已有超過二百人主動交回公屋單位。署方更研究要住戶,申報在內地及海外是否有物業。

房屋署要公屋住戶每兩年申報一次資產。去年10月要求首批8.8萬戶申報,署長羅淑佩接受報章訪問表示,當中逾二百戶收到申報表後,主動交回單位。另外收回的8.7萬份,署方隨機抽查約3萬份,發現有46個住戶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將要求他們遷出或提出檢控。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委員柯創盛說:「我慨嘆可能只是來得太遲,但基本上也是,回應到社會對濫用公屋的關注,是否說以往的方法是否不行?只不過以往的方法,未必那麼直接、到位。」

署方透露,正研究要求住戶申報內地及海外的資產,有立法會議員贊同建議。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鄭泳舜稱:「過去也收到不少住在屋邨的街坊說,對面的住戶一個月也不回來一次,我相信沒申報的也不少,究竟如何要求他們補報,又或申報後如何查證,這些可能也需要與內地相關的部委去商討。」

鄭泳舜又表示,有居民向他反映在內地有祖屋,不會出售,價值亦難以判斷,希望房屋署製定清晰準則。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