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張劍虹出庭作供 稱多次獲黎智英晉升及執行對方主意

發佈日期: 2024-01-17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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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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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傳召首位從犯證人、壹傳媒集團前行政總裁張劍虹作供,指獲黎智英多次晉升,執行他的主意;而黎智英出任非執董時,都很積極參與集團運作。

審訊踏入第十一日,正在服刑的黎智英,早上七時許在警隊護送組及反恐特勤隊押解下,坐囚車抵達西九龍法院。壹傳媒集團前行政總裁張劍虹亦由囚車送抵法院。

黎智英三項控罪,兩項都涉及張劍虹,包括一項串謀刊印煽動刊物,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他早前已經認罪,被控方列為從犯證人。

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控方盤問張劍虹。張劍虹提到1991年加入《壹週刊》任財經組編輯。1994年黎智英認同其工作表現,委任他做總編輯。控方問,升職後是否直屬黎智英,張劍虹指工作由社長楊懷康指派,而黎智英每天也在辦公時間工作。

張劍虹又提到,2001至2005年每周三天在台灣,協助黎智英在當地出版《壹週刊》。之後雜誌有盈利,決定離職休息。2010年獲黎智英邀請,擔任《壹週刊》內容顧問,一年後調職《蘋果日報》總編輯,2016年獲黎智英升為社長。

被問到如何定義在公司運作上和黎智英之間的職責?張劍虹指,黎智英是集團最高領導人,自己作為行政總裁時,負責執行黎智英和董事局的主意;又指不記得2018至2020年黎智英為何出任集團非執行董事,但期間仍很積極參與集團運作。

至於同樣被控的《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和總編輯羅偉光的角色,張劍虹指,陳沛敏職位較高,負責決定《蘋果》頭版和「A疊」港聞排位,休假時就會由副手林文忠負責;羅偉光就分發港聞採訪工作、審批中文內容和發展網媒。

張劍虹上庭作供期間,未有望向黎智英。而法官宣布中途休息半小時,張劍虹返回證人室時,黎智英就全程看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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