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訂新發展區原址換地安排 加快北部都會區發展
發佈日期: 2023-12-28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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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北部都會區發展,政府修訂新發展區原址換地安排,包括擁有九成私人用地,並建造公共設施,便可換地,而興建公共設施的成本,可從補地價中扣減。
所謂原址換地,即是申請將原有的農地,修契發展成住宅、商業等的土地用途,但要補足地價。現時在古洞北/粉嶺北、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採用的原址換地方式,條件是土地業權人需持有發展用地內所有私人土地,但過去經驗反映,礙於有祖堂地等第三方土地,業權人難買齊所有土地來換地。
政府提出將門檻降至九成,政府會協助收回餘下一成土地,再批予業權人作整幅發展,對方為此要補十足地價。不過若換成住宅地,就維持有面積要求、即不少於4,000平方米。
無論是換成哪種用途,業權人亦要興建政府指定的公共設施,例如是公共運輸交匯處,但可從補地價中扣減。
至於受換地影響的用地佔用人,例如住戶及商戶,新安排下,除可選擇原有方案、即接受業權人補償;合資格的話,亦可選擇政府提供的補償,及入住公屋的安置安排,但業權人要向政府支付相關開支。
新做法會涵蓋在元朗南、新田科技城、牛潭尾等所有新發展區。除適用於住宅及商業用途,亦可用於產業發展及私人福利設施。當局稱,暫時令古洞北/粉嶺北達到門檻的宗數,由七宗變九宗。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說:「就會變成整個過程很看發展商發展的時間表,它自己何時興建到,以及興建好的土地資源,會否能很即時給一般市民。它再放寬了一些現有政府仍未有規劃的北部都會區範圍,這一帶現在連政府自己規劃的概念都沒有,但是這些地方已經開始引進,會助長發展商在未有規劃前進去囤地和收地破壞。」
團結香港基金副總裁葉文祺指出:「政府都有一張規劃大綱草圖,政府其實會預先就著該塊地,去做哪類型發展。發展商或私人土地擁有者在政府預先規劃用途上,才能就著原址換地作申請,說到底用地規劃仍在政府手中。」
發展局就稱,新修訂可加快發展,減輕政府前期收地等成本,提早取得地價收入,改善現金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