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三成員承認串謀恐怖活動等囚兩年半至六年 法官指計劃周詳

發佈日期: 2023-12-28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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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光城者」前年策劃炸彈襲擊法院大樓等公共設施,其中三個成員承認串謀恐怖活動等控罪,判囚兩年半至六年。

兩男一女被告,何裕泓、張昊揚和郭文希,均報稱是學生,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控罪指他們2021年4月至7月間,串謀脅逼中央或特區政府,或威嚇公眾,意圖實施恐怖活動。

法官李運騰判刑時指,一眾被告有周詳計劃,犯案並非一時衝動,在2019、2020年社會動盪不安暴力事件背景下,案件行為令社會情況惡化,形容20歲主腦何裕泓無視法治,更打算執行計劃時讓同伴冒險,以政府、法院大樓為襲擊目標,為大眾帶來可怕風險,罔顧市民安危。以10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他被捕後,向警方提供實際協助,減刑4年,判囚6年。

至於23歲張昊揚,負責提供資金,罪責更重,協助招募參與者,發送製作炸藥資訊。他原本是控方證人,但未有披露實情,誤導警方,實際參與程度更高、更積極,最後與主腦一樣,判囚6年。

21歲郭文希承認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爆炸罪。由於及早認罪,又向警方提供實際協助,酌情減刑至兩年半。她現時因串謀顛覆國家政權,在教導所服刑。法官決定毋須繼續在教導所服刑。

法官又提到,數名被告原本或是好學生,但一眾求情信中所描述的被告,與被告案中所為有很大分別,可見2019年事件蒙蔽他人道德判斷,令好人腐化成激進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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