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何文田公園晨運疑遭氣槍擊中 街坊稱不時目睹小朋友手持氣槍追射

發佈日期: 2023-12-08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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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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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在何文田公園晨運時,懷疑被氣槍擊中。

現場是何文田公園足球場,地下發現多粒懷疑氣槍的「BB彈」。65歲女事主早上約八時來公園晨運時,額頭突然感到痛楚,懷疑被氣槍打中。她毋須送院,警方到場調查後無發現,列為投訴滋擾案處理。

何文田居民張女士稱:「有時候見到有些小朋友在這玩,在玩槍,玩玩而已、追來追去。有時候見到,我叫他們不要玩。」

何文田居民鄧女士說:「也會害怕,無辜嘛,突然有粒東西飛過來,不知道擊傷哪個位置。」

本港售賣或持有的氣槍,槍口能量不可以超過兩焦耳,否則受《火器及彈藥條例》規管,並定義為「槍械」,需要警務處處長授權,非法藏有最高可判囚14年及罰款10萬元。

就算是兩焦耳以下的氣槍,若無合法解釋而疏忽地發射,對他人構成危險或煩擾,經《簡易治程序治罪條例》,亦可判監三個月及罰款五百元。

在旺角登打士街,有不少售賣氣槍的店舖。

氣槍店店員湯先生指出:「售賣予客人時,也會和他們講解用槍安全的最基本操作,例如指向、用前要戴護目鏡。安全第一,玩具槍是享受遊戲。」

有射擊場地負責人就指,不應該在街上玩氣槍。

室內近戰射擊及培訓創辦人鍾先生表示:「建議在射擊場地場所玩,至少有專業人士照顧,做一些安全指引。若在街上玩較危險,隨時有途人出現,會射傷人、動物,或導致他人財物受損,如汽車等。氣槍也較像真,市民多的地方出現,也會引起恐慌,不知槍是真或假,所以最好不要在公眾地方取出。」

他又指玩氣槍一般只會擦傷手腳,不過若佩戴的護目鏡不合規格,亦有一定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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